在写互联网内容时,有很多东西侵犯了错误的东西或其他人的权利。必须具有可以请求删除这些内容的结构。但是,对因特网上删除请求的分析表明,只有极少数的申请被提交。
伦敦大学和玛丽女王大学的一个联合研究小组已经分析了2017年超过10亿次从Google,Twitter,Bing和Vimeo中删除的请求一年。因此,占总数的95%,或者10亿,由前10%的应用程序组成。
根据调查,99.92%的移除申请是由前25%的申请人提出的。剩余的75%仅为0.08%。此外,一些未申请删除的申请人通常会在一天内使用爆炸性删除。事实上,有些申请人每天申请删除35万份。
此外,在查看要删除的应用程序的内容后,20%或更多的URL未成为目标。这包括在删除请求之前删除内容。但是,他们中的许多人已经多次申请了尚不存在的内容。在提交申请期间,98.6%的案件是根据“数字千年版权法案”DMCA提交的,但只有9%是由版权所有者提交的。因此,据说一些申请人无论是否实际发生了侵权,都无限期地申请取消。
研究表明,谷歌和Twitter等服务提供商每天都要对大量删除请求内容进行回复。因此,有人指出,存在忽视大多数申请人被删除的风险,这些申请人有少量申请人丢失了相应的删除资源。
研究人员表示,很容易想象,一旦被阻止,内容就会被合适的人删除,但实际上,这是由一个庞大的组织创建的生态系统引起的巨大抱怨的结果。此外,他指出存在拆除申请系统被滥用的情况。欲了解更多信息,请点击这里 。